粤港澳书画家协会

协会概述

粤港澳书画家协会成立于2010年,是由粤港澳地区专业书画家、书画艺术爱好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省级专业艺术协会。

协会以"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书画艺术创新发展"为宗旨,致力于加强粤港澳三地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,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,提升书画艺术的社会影响力。

协会现有会员500余人,其中包括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、国家一级美术师、大学教授、书画院专职画家等各类专业人才。协会下设书法专业委员会、国画专业委员会、油画专业委员会、理论研究委员会、教育培训委员会等工作机构。

自成立以来,协会已成功举办各类书画展览、学术研讨会、艺术讲座、创作采风等活动200余场,出版专业刊物和作品集30余部,为粤港澳地区的书画艺术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组织机构

粤港澳书画家协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,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。协会设立监事会,负责监督协会各项工作。

协会下设秘书处和多个专业委员会,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
会员代表大会
最高权力机构
理事会
执行机构
监事会
监督机构
主席团
主席1人,副主席5人
秘书处
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3人

专业委员会

协会下设7个专业委员会,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:

  • 书法专业委员会:负责书法艺术的创作、研究、展览和交流
  • 国画专业委员会:负责国画艺术的创作、研究、展览和交流
  • 油画专业委员会:负责油画艺术的创作、研究、展览和交流
  • 理论研究委员会:负责书画艺术理论研究、学术研讨和刊物编辑
  • 教育培训委员会:负责书画艺术教育培训、人才培养和考级工作
  • 展览交流委员会:负责书画展览策划、组织、实施和对外交流
  • 青年书画委员会:负责青年书画家培养、活动组织和创作交流